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建立“绿色通道”,加快资金安排拨付。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疫情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是实行定期报告。由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市财政防控资金投入支出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将上级补助资金分配、拨付到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确保省财政厅及时掌握市县财政资金保障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2亿元。
三是加强部门会商。抽调人员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办公,与市卫健委、医保局、经信局等部门密切协作、每日会商,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和市定点救治医院医疗经费保障工作。加大投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我市秋冬季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建设。
四是统筹调度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资金,通过动用市级预备费、预算追加、抗疫特别国债和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资金,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