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下午,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程源/摄
发布会上,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焕东通报全市最新疫情情况:12月30日,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2月30日24时,我市已连续317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郑焕东还就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通报:
考虑到近期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元旦春节临近,我市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高峰,疫情防控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为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于12月30日制定发布了《温州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进一步强化“人物并防”,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通告主要包含了七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机关单位做好示范示警。
希望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先行示范,带头强化应对新形势的全民防疫新格局。“两节”期间,我们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压减时间,并尽量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各单位一律取消内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倡导单位工作人员在温过节,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带头落实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环境大清扫活动,消除卫生死角。
第二,从严从紧做好重点公共场所防控。
从督查和暗访情况来看,仍发现部分重点场所存在不同程度的防疫疏漏点和风险点。为此,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码头、大型商超、大中型餐饮单位、农集贸市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要设立巡查监督岗,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须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大型商超、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控人流量,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线下促销活动。餐饮酒店要严控就餐人数,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75%)、预约、错峰”等要求。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严禁举办跨新年祈福、迎新年(新春)等大型宗教活动,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第三,对各类重点人员即入即管。
进入冬季以来,全球疫情呈高发态势,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数量快速上升。春节期间,我市将迎来在外华侨、温商的返乡高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加。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省防控办的最新防控要求,要求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7”的新管控措施,在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配合做好每个7天期满时的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出户,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外出的,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同时,入境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报告承诺,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在外地完成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需提供相应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人员,落实好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检尽检”要求。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各项闭环管控措施,社区网格员要主动对接,加大排查力度,及时精准做好重点地区来温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第四,严控严管聚集性活动。
做好聚集性活动的管控,是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一大关键。我们倡议广大市民“两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尽量采取网络拜年的形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回温华侨、在温乡贤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大型年会、聚会等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各地各单位对商业演出、“百家宴”、会市集市、大型年会聚会等聚集性活动要慎重评估,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控人员规模,严格落实主办单位的防控责任。
第五,慎购慎用进口冷链食品。
12月份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报告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等检测阳性,出现境外污染物品输入导致本土感染的情况,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推进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督促各类主体全面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作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后备齐“三证一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才可销售。各类餐饮、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认准“浙冷链溯源码”,扫码消费,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
第六,做细做实校园防控。
寒假临近,我们将面临外地师生返乡、本地师生出行的人员大流动,势必造成疫情防控工作压力增大,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师生个人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各级各类学校将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工作,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寒假期间,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在温高校师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回家,其他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各类学校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学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第七,我们倡议广大市民重视做好个人防护。
抓好疫情防控是党委政府的本职所在,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密切配合。我们提醒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倡导市民和在温务工人员就地过节,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不旅游出行。市民朋友如出现发热,要戴好口罩就近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医疗机构、大型商超、农集贸市场、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网吧、KTV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密闭式公共场所,需规范佩戴口罩。要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习惯。共同营造健康、安宁、欢乐的节日氛围!
发布会现场发布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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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目前温州市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已经开始,请为我们具体介绍下目前开展情况如何?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计生协专职副会长 郑云蒸: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工作一个新的、有效的武器,为了最大限度切断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保护最易感染的工作人员,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10月份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首批重点人群紧急接种。
为了安全、规范、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制定了紧急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从预防接种单位设置、接种人员培训、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接种反应医疗救治等各环节都作了细致部署。目前,全市已有200家医疗机构可开展紧急接种工作,2300名医务人员经过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业培训并取得接种资格证,全省目前已接种46.29万剂次,我市已经完成4.83万剂次的接种,目前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紧急接种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后续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总体安排在2月5日前完成。接种的重点人群包括年龄在18-59岁的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生鲜市场、交通运输、医疗疾控等工作人员和出国人员。重点人群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以上情形的人暂时不能接种: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59岁;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的;孕妇;发热,患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患有其他的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
普通公众不要着急,后续随着疫苗正式上市,疫苗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产量逐渐提升,我们将在普通人群有序铺开疫苗接种。不论是否接种疫苗,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是最有效的防护。
问题二:现在市民对进口冷链食品十分关注,温州市对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卢洪辉:
为守住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关键期,切实将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主要采取三大举措:
一是明确执行“四个不得”。即:对市外流入温州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不得上市销售。
二是设立集中监管仓。为了将“四个不得”执行到位,在全市设立3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分别是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温州一仓,在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库(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十五路滨海五道);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温州二仓,在温州禾源冷链有限公司冷库(地址:潘桥街道农业高新园区兴业路8号);苍南县第三方集中监管仓,在苍南旺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库(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9号,浙闽台水产贸易城)。
对12月25日后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对12月25日前在温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属地监管部门认可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
经营者应提前2天将进口冷链食品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经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赋码(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后,方可领取出仓证明,出仓进入市场。
三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目前,全市共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70家,累计使用“浙冷链”系统赋码66.9万多个、扫码119.4万多次(均占全省五分之一以上),责令整改给予警告行政处罚1491件,立案查处426起。下一步,将开展 “四个不得”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食品冷库等贮存场所开展“七查” ,一查赋码,现场检查是否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二查“三证”,现场检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外包装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三查数量,现场核对库存产品数量;四查出库,重点检查损耗、自用等数据是否合理;五查冷库,现场检查第三方冷库管理者是否查验货主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并作记录;是否查验进口冷链食品“三证”并留存;六查超市,重点检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大中型超市是否应入尽入“浙冷链”系统;七查餐饮,检查中小餐饮单位购入的进口肉类、水产是否具有“三证一码”。对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要求餐饮单位不得提供生食类的“进口冷链食品”。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尽量使用支付宝扫一扫冷链食品溯源码,查询“三证信息”,发现不相符的,请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是12345。在防护上,市民个人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用洗手液清洗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食用进口冷链食品,需充分煮熟烧透后再食用,不要食用进口生冷食品。
问题三:进入冬季,公众个人健康防护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组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曾士典:
进入冬春季节,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要不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养成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在选购冷冻食品时,要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入境物资后,立即进行洗手消毒。日常生活工作中,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工作,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戴好口罩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近期旅行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相关疑似症状人员接触史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积极发挥联防联控、群控群控、专群结合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社会面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
目前很多群众搞不清楚什么情况下要戴口罩,再强调一下,简单归纳为4种情形可不佩戴口罩(1)居家。(2)在户外、公园活动、夜间露天集市,且与他人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3)骑车、自驾车。(4)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而且不从事对外服务工作。其他情况都要戴口罩,特别是就医、到超市、乘电梯等密闭空间里的活动更要戴严口罩。市民可以关注健康温州公众号上《温州市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详细了解。
特别要强调的是以下三方面人员和情形应戴好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去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虽无人员聚集也应戴好口罩。
经过近一年防控战疫,我们在疫情监测预警、核酸检测、人员管控、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能力上有了显著提升,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依旧是防控取得胜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道防线,这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防疫战,感谢广大市民的配合和努力。
来源:温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