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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墓清明祭扫需预约 室内祭扫场所暂停现场祭扫

来源:温州商报2022/03/24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关于做好清明节预约祭扫工作的通知》日前发布,即日起至4月5日,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实行预约祭扫,骨灰楼(堂、塔)等室内格位葬祭扫场所,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我市在清明期间开展公墓(墓地)预约祭扫,即日起市民赴公墓(墓地)开展祭扫前,应向管理单位告知祭扫人数、时间。管理单位根据本墓区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祭扫人数和时段并反馈祭扫群众,做到“限流、错峰、分时”,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近期,我市各大陵园已陆续向登记的家属发出预约通知的短信。

  我市各地民政部门均发布了公墓(墓地)单位预约电话号码,其中,鹿城、瓯海、龙湾辖区公墓(墓地)电话号码可以分别在掌上鹿城客户端、瓯海发布微信公众号、龙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公墓(墓地)管理单位同时开通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工作通道,做到“线上线下双同步”。另外,对公墓单位存在骨灰楼(堂、塔)等室内格位葬的,要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不得开展预约祭扫。

  《通知》指出,公墓(墓地)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祭扫人员体温检测、亮“温州防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温州防疫码”异常的,如出现红圈、禁行标识、红色小字警示等情形,严格禁止进入祭扫场所并及时上报。

  同时,我市将压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清明安全祭扫主体责任,严格限制近14天有疫情发生的设区市人员返温祭扫。确需返温祭扫的,返温前应通过“温州防疫码”进行申报,并主动向当地村居(社区)报备,抵温后6小时内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祭扫现场。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不得参与祭扫活动。

  我市还专门成立清明安全祭扫工作专班,强化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公墓单位预约祭扫工作要求;对落实预约祭扫工作不力,发生祭扫安全隐患的,及时责令限期整改、通报追责直至暂停公墓(墓地)单位现场祭扫活动;严格各公墓(墓地)、山林出入口的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火种进山,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记者 黄文盈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宣传温州 编辑:何文洁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